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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市晶德力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抽检不合格电子产品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3万余元。
深市监福处罚〔2023〕莲花34号显示,该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罚款3336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事由为: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7月28日。深圳市晶德力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卢为。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该公司有多款产品此前被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抽检不合格。今年2月,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电子计价秤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中显示,标称深圳市晶德力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TD-LTE数字移动电话机(规格型号:GL-L899)发热要求、传导连续骚扰、浪涌(冲击)抗扰度均不合格。
此外,在2021年4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107款移动通信设备产品抽查不合格,其中涉及深圳市晶德力电子有限公司多达六款产品,包括LTE数字移动电话机、TD-LTE数字移动电话机、GSM数字移动电话机,不合格项目包括标记和说明,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导体的端接,耐异常热,直插式设备,辐射杂散骚扰,电源端子传导连续骚扰等。
本网均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报道。
天眼查信息显示,深圳市晶德力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手机、电话机的研发和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手机、电话机的生产。